滨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滨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
杭州市滨江区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滨江区于年9月全面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三调”工作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88公顷(.2亩)。其中,水田36.06公顷(.9亩),占22.84%;旱地.82公顷(.3亩),占77.1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公顷(亩),占全区耕地的94.5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21公顷(48.15亩),占2.0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56公顷(68.4亩),占2.8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6公顷(9亩),占0.38%;位于25度坡度以上的耕地0.31公顷(4.65亩),占0.20%。
(二)园地85.17公顷(.55亩)。其中,果园10.14公顷(.1亩),占11.9%;茶园53.11公顷(.65亩),占62.36%;其他园地21.92公顷(.8亩),占25.74%。
(三)林地.35公顷(.25亩)。其中,乔木林地.68公顷(.2亩),占68.02%;竹林地11.93公顷(.95亩),占2.64%;灌木林地0.32公顷(4.8亩),占0.07%;其他林地.42公顷(.3亩),占29.27%。
(四)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5公顷(.25亩)。其中,城市用地.83公顷(.45亩),占93.34%;城镇用地.96公顷(.4亩),占6.28%;采矿用地7.24公顷(.6亩),占0.1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52公顷(.8亩),占0.24%。
(五)交通运输用地.61公顷(.15亩)。其中,铁路用地33.56公顷(.4亩),占20.90%;轨道交通用地8.14公顷(.1亩),占5.07%;公路用地.03公顷(.54亩),占69.13%;农村道路7.46公顷(.9亩),占4.64%;港口码头用地0.42公顷(6.3亩),占0.26%。
(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公顷(.95亩)。其中,河流水面.35公顷(.25亩),占89.65%;湖泊水面92.88公顷(.2亩),占6.73%;坑塘水面10.59公顷(.85亩),占0.77%;水工建筑用地39.31公顷(.65亩),占2.8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区数字化改革工作夯实数据基础,进一步加快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吴梦娴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