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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院拟对池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仲裁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
年4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
听证地点
明溪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一)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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