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3月份及一季度环境质量会

4月23日上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年3月份及一季度环境质量会商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张德乾二级调研员、邓朝祥总工,以及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各环境要素管理科室、环境执法支队、市驻梅列、三元生态环境局等有关负责人,永安市、大田县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3月,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9,同比上升1.01个单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八。各县(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1.82~3.03,尤溪县、永安市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明溪县、大田县、沙县为可吸入颗粒物,其余县均为臭氧。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建宁县等4个城市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达标率均为%;3月,全市19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7%,36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1.7%。

1—3月,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8,同比上升0.94个单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8.9%,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八。尤溪县达标天数比例为98.9%,其余各县(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2.20~3.34,大田县、沙县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将乐县、建宁县、宁化县为臭氧,泰宁县、尤溪县、永安市为细颗粒物,明溪县为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清流县为细颗粒物和臭氧。将乐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等4个城市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达标率均为%;1~3月,全市19个国控河流断面中有18个断面监测均值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36个省控断面中有33个断面监测均值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

会上,各科室、单位对年3月份环境质量数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永安市、大田县均分析了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及工作重点。最后,张德乾二级调研员、邓朝祥总工分别就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出了要求,一是紧盯数据变化,全方位多角度分析,及时排查问题,有效解决;二是加强污染源治理,落实重点行业减排治污,确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三是落实共管联动,持续做好施工扬尘、露天焚烧、工业企业冒黑烟等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强化应急管控,落实轻污染天气防控要求,实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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