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关于规范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

明溪县各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

为维护平稳有序的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强化价格行为自律,现对全县防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等各相关行业领域市场主体提醒告诫如下: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调控干预政策规定,强化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业组织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后仍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3月26日

编辑:罗娟

责编:吴亢

审核:石秀苇、汪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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