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截至年6月25日(第15期)止,以下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予以公开曝光。
被执行人姓名:蔡丽霞
身份证号:29XXXX
住址:明溪县城关乡狮窠村狮窠二组5号
案号:()闽执号
标的金额:25万
被执行人姓名:汤维平
身份证号:3519900706XXXX
住址:明溪县城关乡罗翠村下洋27号
案号:()闽执号
标的金额:25万
被执行人姓名:汤菊平
身份证号:3519890704XXXX
住址:明溪县城关乡罗翠村翠竹洋16号
案号:()闽执号
标的金额:25万
被执行人姓名:邓婷
身份证号:3519930717XXXX
住址:明溪县城关乡坪埠村晏坊二组6号
案号:()闽执号
标的金额:25万
被执行人姓名:林杰
身份证号:3519910203XXXX
住址:明溪县城关乡狮窠村二组5号
案号:()闽执号
标的金额:25万
如有发现上述人员的行踪及财产线索
欢迎致电举报
执行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您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上述规定,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栏目中删除)
来源:明溪法院
编辑:罗晶晶1.明溪县对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采样检测,结果出来了!2.年再相遇!今天明溪“日食”你看了吗?3.父亲,变了!明溪这组照片,看完泪目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