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因工作变动和挂职期满,决定接受:
陈锋毅、聂建兴、林建忠、康培阳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
徐婷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王录的明溪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陈伟的明溪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远明为县司法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
黄日福为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由黄日福代理明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
余冰玲的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因到退休年龄,决定接受:
廖善朋辞去明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施茂隆辞去明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来源:明溪县人大代表在身边
新媒体编辑:林红
作者/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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