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实验幼儿园年秋季招生通告

清流县实验幼儿园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教初〔〕60号)和《清流县教育局关于清流县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清教〔〕31号)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就我园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人。

三、招生范围

凤翔居委会、长兴居委会(部分)、蔬菜村、南岐村等片区的适龄幼儿。

说明:以户籍为依据,片区内幼儿优先招收,兼顾实际居住地,监护人根据相对划片自愿、就近入园原则报名。

四、招生程序

1.批次划分

根据我县城区适龄幼儿实际情况划分为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龙津镇户籍且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幼儿;城区单位部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随迁子女和享受政策照顾人员子女。

第二批次:龙津镇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或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的非龙津镇户籍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除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两类适龄幼儿外其他常住城区的适龄幼儿。

说明:龙津镇户籍仅限适龄幼儿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有房产证或有购房合同均视为有房产,房产持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必须与幼儿同一户口本。

2.预报名登记

年6月19日在实验幼儿园进行三个批次同步登记工作。

所有适龄幼儿预报名登记时都应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原件;城区单位部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军烈属、消防救援人员、引进人才、台商等)须提供符合政策优待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登记流程:填写报名登记表-审核材料-电脑录入资料。

说明: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幼儿园报名(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正常工作调动的不受此限)。若同时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报名或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则取消公办园报名资格。

3.招生顺序

对报名登记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按批次顺序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幼儿优先招收入园,若报名幼儿数已达幼儿园学位数,则不再招收第二、第三批次幼儿;若第一批次报名幼儿数超出学位数或有空余学位,则视报名登记情况依次采用摸球派位的方式招收,直至招满为止。

招生名单将进行公示。

温馨提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家长报名前请先下载闽政通,申请八闽健康码。家长需佩戴口罩(疫情期间不要携带孩子入园),前后保持一米的距离有序排队,在园门口扫码后方可入园。

联系-,-

清流县实验幼儿园

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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