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查处2起口罩价格违法案件

1月29日,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反映城区两家药店口罩价格问题的投诉举报,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涉事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两家药店销售口罩时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且无法提供口罩购进凭证,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两家当事药店分别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元。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监管,全力做好疫情防护用品和粮、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经营单位67户次,发放、粘贴《价格提醒告知书》《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关于坚决维护大米等粮油市场秩序稳定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多份,受理口罩价格投诉举报件12件,查办口罩价格违法案件2起,案件罚没0.2万元,立案调查口罩捆绑销售案件1起。来源:明溪在线

编辑:吴亢

1.快讯!明溪县另1例疑似病例被排除

2.“待防疫结束,我再回家看您!”.....他们的故事让人听得既心疼又感动3.最新消息!明溪县1例疑似病例已被排除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qfhqj/316.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