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天空
感受法治新生态
方秋轩
痴心基层司法人称“乡村判官”
明溪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她创新的社区矫正“”工作法,在全县推广并得到司法部的批复肯定;她创立的“成轩调解室”成为三明市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名片”。她也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福建省法律进学校先进个人”“三明市先进工作者”“三明市普法先进个人”“三明市金牌调解员”等荣誉。
有人说她“痴”,因为她30多年来在同一个岗位上没挪过“窝”;有人说她“专”,因为她30多年来在同一个岗位上做得有声有色,被群众称作“乡村判官”。30多年来,她始终秉持“为民服务,护一方平安”的理念,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一个基层调解员的高尚品质和良好形象。她就是明溪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方秋轩。
当好辖区群众贴心人
俯下身子耐心倾听,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是方秋轩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秘诀。每次,她看到群众带着怨气走来,便起身迎接,微笑让座、倒水,耐心倾听,交流引导,商量解决办法,一直到出门相送。
在一次赡养纠纷调解中,80岁的王阿婆在陈述儿女们不孝时,情绪失控双手抽动,方秋轩不顾腰椎疼痛,单脚跪地揉摸了老人1个多小时,老人心结解开了,儿女们也知错了,纠纷得到了化解。
年12月7日上午,方秋轩刚走进乡政府门口,看到10多个人聚集,他们情绪非常激动。方秋轩把他们请进调解室了解情况。原来,12月2日,驾驶员阿杨运载一车木头到黄某工厂,因不慎将门楼撞倒,造成阿杨当场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工厂和黄某赔偿,而工厂和黄某称他们没有赔偿责任。经过方秋轩的调查取证和协调劝说,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一起民事纠纷得到化解。
当好特殊人群引路者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走访谈心”是方秋轩的必修课。她以平等的人格相视,设身处地创造“有温度”的社区矫正环境,帮助社矫人员按时解矫并顺利融入社会。
年,阿英因贩卖一只白鹇被判处缓刑2年,原本不富裕的家陷入了困顿。阿英情绪很低落,方秋轩多次上门谈心,了解阿英的生产发展意愿。交谈中,得知阿英对种植淮山感兴趣,她便立即联系县农业局城郊农技站高级农艺师叶玉珍指导培训阿英种植淮山技术。如今,阿英已是淮山种植大户,每年收入近10万元。
26岁的小海因诈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缓刑3年。走访中,方秋轩得知小海爷爷上了“福建好人榜”,便引导小海向爷爷学习。在方所长的引领下,小海担负起照顾鳏寡残疾叔叔起居的重任。“感谢社会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谢方所长对我的思想教育和鼓励,我一定会把爷爷的爱心传承下去,照顾好叔叔、父母和妻子,做一个好人。”
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
每年,方秋轩都会联合多个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庄、进住户”活动,举办各项主题突出的专项宣传活动和专题普法讲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出去。经过多年的普法实践,方秋轩创新实施的“菜单式”法治宣传教育凸显成效。
年,方秋轩花6个多月时间,按照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精心设计了一组《成长之路与法同行》漫画图,作为学校法制教育资料。为了让法律的种子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她还自制一套爱心卡送给孩子们,并在卡上附上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他们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来找她。
此外,方秋轩还组建了“女子普法宣传队”“社区矫正人员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普法活动,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我讲调解故事”等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律尊严与违法的严重后果。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改造科
守望叛逆青春春风化雨育新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科是福建省最特殊的“学校”,是唯一一个负责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的“教学”单位,负责对全省在押未成年犯开展教育改造,现有民警16人。
近年来,教育科民警和团队先后被中国关工委、福建省关工委评为“中华魂”主题教育先进集体,先后被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年获得福建省直机关“五四青年奖章集体”荣誉;年教育科“育萌团队”被共青团省委评为“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获“青年卫士团队”称号。
这是一群贫瘠麦田里的守望者,面对青春叛逆的未成年犯,这个守望者——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科,坚守初心,创新教育方法,努力耕耘,用春风化雨的无私大爱“治病救人”,让少年的他们前行不再负重!
铸教育特色
少年的梦想他们来打造
区别于成年犯的教育改造,教育科民警创新教育方式,将冰冷的监狱打造成文化氛围浓厚的学校。为了孩子们可以读更多的书,他们与福建省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合作,建立分馆;与高校合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长效机制,解决未成年犯的心理问题;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为未成年犯搭建职业教育平台;与各地公检法、司法局、企业等单位建立帮教一体化机制,对未成年犯实行帮教;与福建省艺术馆等合作,在未管所内成立艺术扶贫基地,将艺术带进孩子的世界。
11年前,16岁的少年汪锦大习惯性的一个甩手动作将水溅到一个同学身上,这名同学恰好是学校的“校霸”。从那以后,他不断遭受到该同学“见一次打一次”的欺凌,不堪忍受的他用一把水果刀了结了欺凌,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狱中,汪锦大封闭自己,不肯与任何人沟通交流。教育科了解情况后,组成了一个攻坚队展开帮教。在一次帮教过程中,民警发现他喜欢摄影,便把他召进文艺队,学习编导和摄影技术。通过努力,汪锦大获得了两年的减刑。刑满释放后,他成立了一间影视制作公司,由于技术过硬和勤劳肯干,汪锦大的公司不断壮大,拍摄的影视作品也多次获奖。年10月,汪锦大被中国监狱工作协会评为“年全国十大回归典型”。
建法治监狱
少年的权益他们来维护
“未成年犯是罪犯,但他们首先是人,是孩子,在教育改造他们的同时要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让孩子像孩子一样长大”!这是教育科余卫阳科长对教育科民警讲的最多的一句话。
近年来,教育科狠抓基础教育,并于年成立了我省唯一一个未成年犯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福州育萌学校。为了培养未成年犯的心理社会能力,教育科民警结合教育日常和社会心理学自编了一套《未成年犯生活技能教育》教材,该教材因其科学性和实用性经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关工委儿童发展研究中心、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审定,作为全国未管所辅助教育教材进行推广。
此外,教育科完善法律援助体系,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服刑人员周某的父亲因工伤身故后留下21万元赔偿金,其继母通过律师告知其分得2万元赔偿金,周某得知作为其父唯一的儿子仅仅分得2万元,苦于身陷囹圄无法为自身维权。民警得知情况后,受周某委托,作为委托人为周某争取合法权益,最终替周某取得赔偿金6万元。
促社会和谐
少年的未来他们来帮助
年4月25日,来自福州鼓楼的一封信让教育科民警既欣慰又开怀。
信是进监接受法治教育的学生柳某写的。柳某是名初二学生,因结交社会青年,时常参与打架斗殴。年4月24日,柳某随鼓楼区检察院到未管所进行警示教育,回去后柳某深有感触,写了一封信寄给民警。信里说:“通过近距离接触高墙里的人生,让我真正明白了拥有自由的意义,如果要翱翔,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羽翼,高墙内的天空不属于我。”
作为福建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教育科平均每年要接待十几所学校的学生进监进行警示教育。此外,由教育科青年民警组成的青少年普法团队“育萌团队”,利用休息的时间到学校、社区,到所有需要法治教育的地方去义务进行普法教育,把最经典的案例带出去,把最佳的教育方法带出去。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未成年犯魏来(化名)、宋超(化名)刑满释放后在南平开了一间培训机构,他们把自己在未管所接受到的教育管理方法用在机构学员的培训上,免费招收当地问题少年,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对他们进行教育。
陈少海
履行社会责任“律政中锋”情怀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7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从普通律师到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再到“全省优秀律师”“全省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师”“全国党员律师标兵”……他始终以实际行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维护好弱者的合法权益,并践行他的理想——让法治的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身上。
连续担任球队中锋,参加了律协组织的15届篮球赛,今年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甲级突出贡献球员奖”……这个擅打球的律师便是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少海。
“法律之于法治,就像在篮球队中的角色——中锋,可攻可守,既是人民主张权利的利器,也是人民维护权益的盾牌,但无论是矛还是盾,都应该是公平和正义的武器”。陈少海一直坚定地这么认为。
侠肝义胆怀柔情
“法律的实施应该是温暖和善良的。要实现新时代的良法善治除了要忠于法律之外,还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真真切切地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人民谋取幸福感。”这是陈少海执业多年后对律师职业的认知。
年开始,医院的法律顾问。年,医院存在过错为由,聚集亲友围堵、医院。紧急时刻,院方想起了1.88米的大高个:法律顾问陈少海。医院的求助电话,经过认真的案情分析,陈少海带着助理第一时间找到文某及其家人安抚他们的激动情绪,推心置腹地讲法理、谈人情、摆道理,最终促成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达成了司法调解协议。
事后,陈少海的助理十分不理解他“以身试险”的做法。他解释:“如果只是为了挣钱,做医院的法律顾问,还不如接一个经济纠纷的案子。我们干了这行,就要对得起律师这个称号,不仅要具有维护公正法治的勇气,容纳弱者的胸怀,还要有报答社会的良心。”
尚法守正勇担当
陈少海是一名律师,更是一名优秀党员。他说:“作为在党旗下成长起来的党员律师,从穿上律师袍的那一天起,就要担负起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这份责任、这份担当,要牢牢地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年来,陈少海逐渐在行政法律服务领域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还成为了福州市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专家,担任了该市及多个县区安监局、应急局的法律顾问。十多年的顾问工作经历,他累计参与办理涉及此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多件,应邀作为主讲嘉宾参与有关依法行政类的法律讲座40多场,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实务指导上万人次。
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福州市安监局开展了非煤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对罗源县一处无证开采的矿山进行取缔,并开出福州市安全生产执法领域的首张罚单:10万元!陈少海全程见证了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并提出了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注重执法程序细节等建议。
十多年的安监、应急顾问工作生涯,为他赢得了“安监工作依法行政百科全书”的赞誉。
同甘共苦护民企
他常常跟他的助手说:“律师要有服务民营企业的自觉性。越是企业面临困难亟需服务的时候,我们越要主动站出来,与企业同甘苦、共患难,在主动服务中承担社会责任,彰显社会价值。”
福州某电子有限公司创业初期,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从股东到员工法律意识都不强。公司老总慕名找到陈少海,要求为企业整体发展“把脉问诊”。陈少海针对该公司的特性,从顶层的股权设计、内部规章制度、外部债权债务三个层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逐步为其完善股权结构,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正是陈少海始终坚持法治化的思维,常年为企业提供法治保障,提升了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的确,律师应是一种使命,一种担当,而不仅是一种职业、一个饭碗。律师也只有挑起了法治使命的重担,才能真正体现出品质,才不愧于自己的价值。
林旭霞
林业碳汇交易创想纳入法规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她是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她还长期从事民商法领域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兼任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福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福建省人大专家咨询委员。她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并入选福建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她是一位深受学生爱戴的法学教授,她是一位积极参与学术研究的法学学者,她还是一位热心公益、潜心业务的兼职顾问……她是林旭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一个奋斗在法治理论与实践第一线的老师。
传道授业
为法学界输送中坚力量
林旭霞是福建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的“领头雁”。从培养法学研究生到培养法学教师,从担任学院院长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都深深地留下了她的足迹。福建政法界当下的中坚力量,许多出自她门下。她培养的博士施志源也已成长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入选“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
“林老师很喜欢与我们讨论疑难案例,我们也觉得和她在一起愉快而又充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优秀的员额法官魏昀毕业后,也常与林老师探讨学术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的实践。
温婉典雅谱春秋,春风化雨育英华。在她带领下,福建师大法学学科跻身福建省重点学科、一流学科建设“高原学科”,为福建省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学人才。
思想前瞻
迎接未来挑战加深法律研究
年全国首例“虚拟网财”失窃案宣判后,林旭霞开始了对“虚拟财产权”的前瞻性研究。
自此以后,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新生的虚拟财产不断呈现。“我的丈夫去世了,他的邮箱我能不能继承?”“我是个淘宝店主,我要是有个万一,网店可咋办呢?”……林旭霞的研究,正是对上述法律问题作出回应。
她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