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河长办关于开展年度河湖长制市对县考核工作要求,11月29日至12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曾荣儿和市河务管理中心等4人组成考核组,对清流县、宁化县和明溪县的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组先后深入清流县嵩口镇、嵩溪镇;宁化县城南镇、城郊镇和泉上镇;明溪县沙溪乡、胡坊镇等地,以查阅内页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核查和开展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河湖管理保护、发动全面参与等指标的完成情况。重点检查了各级暗访发现的四乱问题的整改、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第二批项目进展、河道专管员履职、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河湖长制标准化建设及公示牌等情况,并按照河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对被考核县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分。
曾荣儿对三个县河长制工作的亮点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指出:各级河长要切实肩负起河湖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持续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效,对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精准施策,协调解决,确保河道巡查管护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继续打造一些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在河湖管理保护上主动作为,推动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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