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审计厅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详见公告原文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年7月18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年7月19日9:00至7月24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年7月23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年7月23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年7月19日9:00至7月25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7月26日及时